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新华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重庆北青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新华中心写字楼大堂、招商中心、展示区及公区的装修设计服务进行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中标人数量(名) | 备注 |
71.52万元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71.5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若履行本项目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准入资质的,投标人应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准入资质及相关服务人员资格(服务人员应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应合法有效且在有效期内(有注册或登记要求的,注册或登记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无被吊销、暂扣、注销、撤销等影响资质使用的情形。中标后若发现投标人存在资质不实、无效、不符合项目要求等情形,投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影响项目开展对招标人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承接项目所需的国家规定相关准入资质(如有)。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业绩规模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公共建筑装饰方案和扩初设计或建筑装饰方案设计面积7000㎡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注: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公共建筑装饰方案和扩初设计或建筑装饰方案设计规模须达到该规模要求)。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外国设计企业投标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含中文译本))
四、投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新华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官网”(https://cqxhwc.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投标地点:重庆新华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重庆新华出版集团10楼)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北京时间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时间截止后,将举行开标会。
(四)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五)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26年03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4000元。
提交账户名称:重庆北青实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
账 号:3100021809200004987
注: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公对公汇入指定账户(非公对公不予受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除中标人以外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所有退还的保证金一律不退现金,公对公办理。
(七)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五、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一)本次招标对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有)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给予经济补偿。
(二)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该金额为固定补偿款,已涵盖投标人为编制、提交本项目设计方案所产生的全部人工、材料、调研、编制、送达等相关费用,投标人不得就本项目设计方案提交事宜,再向招标人主张任何额外费用、报酬或损失。
(三)具体补偿约定详见“新华中心写字楼大堂、招商中心、展示区及公区的装修设计服务设计补偿协议” 。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为投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投标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若有答疑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新华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官网”(https://cqxhwc.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答疑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706153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1804室
(二)招标人:重庆北青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老师
电 话:023-63718826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重庆新华出版集团10楼


